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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财产租赁所得?财产租赁所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?

时间: 2016-05-30 14:01 点击:

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、土地使用权、机器设备、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。

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,属于“财产租赁所得”的征税范围,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在确认纳税义务人时,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;对无产权凭证的,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产权所有人死亡,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,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,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。

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,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,定额减除费用800元;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,定率减除20%的费用。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自2008年3月1日起,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%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什么是财产租赁所得?财产租赁所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?

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:

(一)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

1.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

(1)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

应纳税所得额=每次收入额-800元

(2)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

应纳税所得额=每次收入额×(1-20%)

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范围和顺序包括:税费+租金+修缮费+法定扣除标准

其中:

(1)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、城建税、房产税等税金和教育费附加要有完税(缴款)凭证;

(2)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(转租收入按照全额计算营业税;但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,平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,可以扣除租金);

(3)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、准确凭证,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。允许扣除的修缮费每月以800元为限,一次扣除不完的,未扣完的余额可无限期向以后月份结转抵扣;

(4)法定扣除标准为800元(月所得不超过4000元)或20%(月所得4000元以上)。

2.关于“次”的规定

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(二)适用税率

①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%的比例税率

②2001年1月1日起,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住房,暂减按10%的税率征收所得税。

注意: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租赁所得,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