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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计算公式,2019新个税如何累计预扣预缴

时间: 2019-07-28 10:44 点击:

居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分为工资、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两种不同的方式,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
1.工资、薪金所得

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=累计收入-累计免税收入-累计减除费用-累计专项扣除-累计专项附加扣除-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

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=(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×预扣率-速算扣除数)-累计减免税额-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

2.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

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=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×预扣率-速算扣除数

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=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×20%

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;

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,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,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;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,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;

预扣预缴时,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,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。

累计预扣预缴个税税率表

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

(居民个人工资、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)

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(%) 速算扣除数
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
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
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
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
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
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
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
 

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

(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)

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(%) 速算扣除数
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
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
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

案例解析

【案例一】小吕是公司的销售经理,2019年1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为16 000元,缴纳三险一金等1 600元。家中老人的年龄超过了60岁,并考取了在职研究生,且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了首套住房。则小吕的1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:

小吕可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=2 000(赡养老人专项扣除)+400(继续教育专项扣除)+1 000(住房贷款利息扣除)=3 400(元);

1月应纳税所得额=累计收入-累计免税收入-累计基本减除费用-累计专项扣除-累计专项附加扣除-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=16 000-5 000-1 600-3 400=6 000(元);

对应税率为3%;

2月预缴预扣1月应纳税额=(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-速算扣除数)-已预扣预缴税额=6 000×3%=180(元)。

【案例二】2019年2月,小吕取得工资薪金收入为18 000元,缴纳三险一金等1 600元,可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3 400元。则小吕的2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:

累计收入=16 000+18 000=34 000(元);

累计基本减除费用=5000×2=10 000(元);

累计专项扣除=1 600+1 600=3 200(元);

累计专项附加扣除=3 400+3 400=6 800(元);

2月应纳税所得额=累计收入-累计免税收入-累计基本减除费用-累计专项扣除-累计专项附加扣除-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=34 000-10 000-3 200-6 800=14 000(元);

3月预缴预扣2月应纳税额=(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-速算扣除数)-已预扣预缴税额=14 000×3%-180=240(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