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标准,缴纳个税时别超标扣除!
时间: 2017-05-09 00:00 点击: 次
近日,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税务处罚决定,对某中心2012年度至2013年度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处18.14万元的罚款。
该局通过分析、筛选税收风险点,决定对某中心实施税务稽查。稽查人员依法调取了该中心的账簿凭证、工资和奖金发放明细表,将每个员工每笔收入明细导入个人所得税计算软件,结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表,查实该中心在计算员工个人所得税时,存在税前超标准扣除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,导致少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行为。稽查人员将超过标准扣除的住房公积金,合并到当月员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,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。